公司保洁员绩效考核表(保洁员绩效考核表模板) - 福贝月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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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洁员绩效考核表(保洁员绩效考核表模板)

来源:www.fubeics.com  时间:2023-02-24 06:00   点击:300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保洁员绩效考核表模板

保洁员是否有绩效,要看该绩效计划是否被公司例如当年绩效奖励计划中去。

如果公司将保洁员在工作中的工作质量以及在工作中发现公司工程隐患等问题并及时上报给公司财产保护带来好的效果的话,列入提成奖励计划的话。那么也会有公司的保洁人员拿到这个提成奖励的。设置提成奖励计划的目的就是为了激励对公司有贡献的员工。

2. 保洁绩效考核表内容

负责全面落实保洁绿化工作,达成各项保洁绿化工作指标。

2、 负责保洁有关制度、流程、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完善,并负责组织执行;

3、 负责与其它部门、岗位工作的沟通协调;

4、 整体监管负责前期项目开荒工作,项目内环境绿化、清洁卫生以及消杀等工作;

5、 负责公司保洁外包项目的洽谈,订立,及后期日常工作管理,保证落实到位;

6、 参与设计、优化保洁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职责,组织外派保洁公司保洁员的培训;

7、 负责下属及外判公司安全教育,特别对封闭空间操作必须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检查落实,并负责现场指挥。

8、 负责保洁用品、绿化养护用品及花木采购,控制保洁费用及绿化养护费用支出,节约成本;

9、 负责下属的绩效考核,对不达标人员提出建议;

10、 负责绿化养护质量的检查,按时进行杀虫及养护作业,减少花木枯萎,保证绿化成活率;

11、 合理配置保洁设备及工具数量,合理调整、配置保洁公司保洁人员,确保卫生环境标准符合要求;

12、负责保洁工作及绿化养护工作的质量检查和日常考核,对日常保洁工作及绿化养护质量进行点评;完成月度外判保洁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监督、评核;

13、负责与市政环卫等相关部门联络,及时签署相关协议,确保环境卫生。

14、负责签署垃圾清运、化粪池隔油池清运等的相关协议,确保现场环境整洁。

3. 保洁绩效考核怎么写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1.该生在我公司实习期间表示优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与同事相处融洽,为人谦逊踏实勤恳能吃苦,受到我公司领导及同事的一致好评!

2.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教训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龋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示予以肯定。

3.该生在本学期顶岗实习期间,思想品德好,积极进取,乐于助人,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乐学上进,受到公司的好评。

4.该生在实习期间,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虚心学习。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希望该生能在工作中不断努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今后走出社会打下良好基矗。

5.该生在我**部实习期间,表现相当好,工作认真负责,受到我部师傅的表扬。

6. 该同志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专业技能或业务水平优秀,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为公司员工树立良好形象并起到带头作用;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或社会效益

7. 该同志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专业技能或业务水平优秀,为公司业务创造更多机会和效益,受公司客户及合作企业好评,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企业效益或社会效益;工作认真负责,http://www.3lian.com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业务知识扎实,业务水平优秀,能带动东区的给为同事积极工作,胜任东区大区经理工作;工作出色,业务熟悉,为我们成立起榜样。

8. 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爱岗敬业,业务知识扎实,业务水平优秀,与北区各位经理相处融洽,树立榜样,胜任北区大区经理工作;人品端正做事踏实行为规范对待所负责区域进行有效指导,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高度敬业,表现出色。

9.与同事关系好,有很强的凝聚力,工作认真负责。

10.作为一名老师傅,除了作好本职工作外,经常主动帮助其他岗位,责任心强,工作踏实,从无怨言。

11.对工作负责,吃苦耐劳。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经常一个人做炖品,除了做好本岗位的工作,还主动协助炸锅。

12.虽做蒸菜时间不长,但上进心强,肯吃苦。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经常一个人做两个人的工作,却毫无怨言。

13.工作认真负责。配合意识佳,微笑服务好,待客热情度高,团结同事。 工作表现突出,作为炉灶组长能起到带头作用,技术较稳定。

14.该员工工作表现为人处世各方面都比较优秀。工作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进取心强。

15.作为特色组组长,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能起带头作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对工作负责,对同事热心。通过员工投票,被选为优秀员工

16.该员工平时工作仔细认真负责,不但执行力强,且工作配合度也好,有积极向上的工作心态,能主动协助其他同事工作,并且能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 该员工平时工作认真,有高速度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表现,且在日常生活中能与其他同事团结友爱,互助进取!

17.工作认真,很多客人提名表扬。干活麻利,对待同事很友好,去年几乎每月都是微笑天使,服务标兵。评语

18.平时工作敢说敢管,工作效率高。通过员工投票,被选为优秀员工。 作为一名主管,在管理方面有很大的进步,起到了很好的榜样作用。

19.作为一名保洁工,从不看轻自己的岗位。工作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对晚辈非常关心和照顾。

20. 该同志工作认真刻苦,服务态度非常好,使经理在XXXXX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工作积极,热情周到,有一定的领导能力,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优秀,业务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关心每一位合鑫人,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能胜任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服从整体安排,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起榜样作用,为我们树立良好形象。

希望您能够采纳

4. 保洁公司绩效考核

1.按餐厅规定着装,守时、快捷、服务指挥。

2.开餐前搞好区域卫生,做好餐前准备。

3.保证对号上菜,熟知餐厅菜品的特色及制作原理和配料搭配。

4.熟记餐厅房间号、台号,负责点菜单的传菜准确无误,按上菜程序准确无误,迅速送到服务员手里。

5.传菜过程中,轻、快、稳,不与客人争道,做到礼字当先,请字不断。做到六不端:温度不够不端,卫生不够不端,数量不够不端,形状不对不端,颜色不对不端,配料不对不端,严把菜品质量关。

6.餐前准备好调料、作料及传菜工具主动配合厨房做好出菜前准备。

7.天冷备好菜盖,随时使用。

8.负责餐中前后台协调,及时通知前台服务人员菜品变更情况,做好厨房与前厅的联系、沟通及传递工作。

9.安全使用传菜间物品工具,及时使用垃圾车协助前台人员撤掉脏餐具,剩余食品,做到分类摆放,注意轻拿轻放,避免破损。

10.做好收市,垃圾按桌倒,空酒瓶摆放整齐。

11.传菜员在传菜领班的直接指挥下,开展工作,完成传递菜肴的服务工作。对领班的安排工作必须遵循“先服从后讨论”的原则。

12.传菜员要按照规格水准,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13.确保所有转菜所用的餐具、器皿的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

14.在工作中保持高度全员促销意识,抓住机会向顾客推荐餐厅的各项服务及各种优惠政策,提高顾客在餐厅的消费欲望。

15.当顾客要求的服务项目无法满足时,及时向顾客推荐补偿性服务项目。

16.在工作中发现餐厅有不完善制度或须改进的服务,必须遵循反馈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5. 保洁员工绩效考核表(范本)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企业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在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后和中/高费方案实施前的时间节点,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后,对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国家考核的规划、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需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和“申请各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财政资金的企业”以及从事清洁生产管理活动的部门,其他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的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应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第六条地市级(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提出年度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名单及工作进度安排,逐级上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确认后书面通知企业。

第七条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应向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相应的技术佐证材料;

(二)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提交《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六条中咨询服务机构需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自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要求提供相应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第八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是否真实,方法是否合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是否能如实客观反映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基本情况等。

(二)对企业污染物产生水平、排放浓度和总量,能耗、物耗水平,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情况是否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的选择是否反映了能源、资源消耗、废物产生和污染物排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清洁生产目标设置是否合理、科学、规范;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水平是否得到改善。

(三)提出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是否科学、有效,可行性是否论证全面,选定的清洁生产方案是否能支撑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对“双超”和“高耗能”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效果进行论证,说明能否使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和节能目标;对“双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效果进行论证,说明其能否替代或削减其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的使用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

第九条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成立评估专家组,各专家可采取电话函件征询、现场考察、质询等方式审阅企业提交的有关材料,最后专家组召开集体会议,参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评分表》(见附表1)打分界定评估结果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第十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结果实施分级管理,总分低于70分的企业视为审核技术质量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分为70-90分的企业,需按专家意见补充审核工作,完善审核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继续实施中/高费方案;总分高于90分的企业,可依据方案实施计划推进中/高费方案的实施。

技术审查意见参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意见样表》(见附表3)内容进行评述,提出清洁生产审核中尚存的问题,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的可行性给出意见。

第十一条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将评估结果及技术审查意见反馈给企业,企业需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予以落实。

第三章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并及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应将验收材料提交至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主要包括:

(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意见》;

(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

(三)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前、后企业自行监测或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机构提供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等监测报告。

第十四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应由企业或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完成,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企业基本情况;(2)《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3)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完成情况及环境、经济效益汇总;(4)清洁生产目标实现情况及所达到的清洁生产水平;(5)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第十五条负责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成立验收专家组,开展现场验收。现场验收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材料审查、现场核实、质询交流、形成验收意见等。

第十六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核实清洁生产绩效: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后,对是否实现清洁生产审核时设定的预期污染物减排目标和节能目标,是否落实有毒有害物质减量、减排指标进行评估;查证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的实际运行效果及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前后的环境、经济效益进行评估;

(二)确定清洁生产水平:已经发布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行业,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评定企业在行业内的清洁生产水平;未发布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行业,可以参照行业统计数据评定企业在行业内的清洁生产水平定位或根据企业近三年历史数据进行纵向对比说明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改进情况。

第十七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依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分表》(见附表2)综合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企业,其验收结果为“合格”。存在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不合格:

(一)企业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二)企业污染物排放未达标或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规定限额的;

(三)企业不符合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产业政策要求;

(四)达不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三级水平(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或同行业基本水平的;

(五)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开始至验收期间,发生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或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

(六)其他地方规定的相关否定内容。

第十八条地市级(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验收“合格”与“不合格”企业名单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由省级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或在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要求其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全国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委托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定期对全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情况及评估验收机构进行抽查。

第二十条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节能主管部门每年按要求将本行政区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一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经费及培训经费由组织评估与验收的部门提出年度经费安排,报请地方财政部门纳入预算予以保障,承担评估与验收工作的部门或者专家不得向被评估与验收企业及咨询服务机构收取费用。

第二十二条评估与验收的专家组成员应从国家或地方清洁生产专家库中选取,由熟悉行业、清洁生产及节能环保的专家组成,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十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中级职称,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参加评估或验收的专家如与企业或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二十三条评估与验收组织部门应定期对专家进行培训,统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尺度,承担评估与验收工作的部门及专家应对评估或验收结论负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指南引用的有关文件,如有修订,按最新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指南制定适合本区域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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