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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请护工(住院请护工能报销吗)

来源:www.fubeics.com  时间:2022-12-03 15:12   点击:301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住院请护工能报销吗

请护工不能报销。护工费是不可以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有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话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请护工的费用应当属于第三人负担的范围之内,不属于保险报销的范围。

2. 住院请的护工费可以报销吗

不能。请护工的费用应当属于第三人负担的范围之内,不属于保险报销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 住院不请护工有护工费吗

医院护工费是患者自己或者家属雇佣的护工人员,和医院没有任何关系的私自行为。护理费是患者住院期间根据患者病情由医生医嘱下达的护理级别的护理费用。

护工费是是患者本人或者家属雇佣时给护工双方协商的一个市场行情,而护理费是根据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医院收费标准里面的专项费用。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护理级别分为四个级别,三级护理,轻症患者,只需要按照医嘱打针服药,自行检查治疗。

二级护理就要求护士定时巡查,协助检查治疗。

一级护理就是较重的患者,护士巡查时间间隔很短,时刻关注患者病情以及使用的监护仪器。

特级护理就是危重患者,护理人员时刻不离患者身旁,全程关注患者病情,时刻准备抢救等措施。

4. 住院请护工能报销吗农村

不能。请护工的费用应当属于第三人负担的范围之内,不属于保险报销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 住院雇佣护工保险报销吗

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的人数。不得擅自使用护理人员。

(2)护理费的赔偿,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员的期限来决定的,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无收入的,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3)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若受害人护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年限仍可以另诉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构成伤残的护理费应为至定残前一日。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人身损害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6. 住院请护工好吗

还有很多风险,所以我们一般要求住院病人必须留陪伴,不是非得请,自己去或者去个亲戚都可以。我们科室一个同事母亲最近住院,直接请假回家了。如果自己不能请假去陪,家里也抽不出来人的话,还真必须请陪护。老人住院必须要陪护过夜。

7. 住院期间请护工能不能报销

医院里面请护工是不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用医保按规定支付。

就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都是不可以报销的。

8. 住院请护工可以报销吗

陪护费是大家可能都有听说过,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卧床不能自理,需给予患者或家属陪护费赔偿,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关于此项赔偿费用,应注意:

  1、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

  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

  3、《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145条将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而确定护理级别。

  8、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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