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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干够十年是不是有一年的工资?

来源:www.fubeics.com  时间:2021-10-03 05:36   点击:168  编辑:admin   手机版

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已经没有了关于“临时工”的规定,代之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合同制工人。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自己辞职,那么劳动者不享受工作一年记一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作补偿。如果是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前辞退劳动者,即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已经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对不签劳动合同也要给予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的经济补偿金,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岁了事业单位临时工,每月3000元,已经干了10年了,还有必要坚持下去吗?

完全没必要再坚持了,纯粹的浪费时间。我是一名公务员,也是体制内十年工龄,负责人事劳资工作,我们单位也有两个临时工,他们的工资保险都是我负责办理各项流程的。

首先,没有机会转正,临时工完全没有获得编制的机会,唯一一点福利就是单位缴纳社保,可是缴纳的基数我们这个地区只是社平的百分之六十,金额十分低,这么低的保险缴费,不值得留恋。

第二,工资标准低工作繁杂,临时工的工资甚至都不是财政来制定标准,用人单位自己就可以做主,而临时工的待遇一般都特别低,只是听上去体面一点。而且,一般他们的工作内容都很繁杂,办公室里脏活累活都交给临时工,编制人员主要负责业务。

第三,工作没前景,一眼看到退休的工作,又不是正式的,有什么可眷恋,你已经30岁了,10年大好青春浪费在临时工上面,倒不如趁机积累自己,考取一份正式工作,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在浪费下去,年龄就超了,趁现在还有时间和机会,给自己加把劲,转正了最好。就算学历或者专业不够,不能够转正,选择一个更有前景的工作环境,趁年轻让自己拼搏奋斗一下,你的未来会更好。

最后,以同为体制内的过来人身份奉劝你,不要再浪费时间了,给自己换个身份或者环境,让自己有一片更广阔的天空吧!祝你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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