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改制被迫买断下岗失业,国家固定工和合同 - 福贝月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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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改制被迫买断下岗失业,国家固定工和合同

来源:www.fubeics.com  时间:2021-11-23 18:46   点击:224  编辑:admin   手机版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固定工享受过渡养老金,合同工没有!

第一,为什么说国营固定工可以享受过渡养老金?这是因为所谓国营固定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用工产物。他们是经过当地县以上劳动部门指令性计划批准招收安置的人员。具体有四种来源:一是上山下乡知青年;二是参军入伍复转军人;三是大中专毕业生;四是子女顶替接班人员。他们档案中不但有招工审批登记表,而且还有地区以上劳动局发的固定工调配证,这是政府指令性安置计划的重要标志。

而这些人又是在当地实行社保制度之前参加工作,之后才退休,因此他们就能够享受过渡性养老金。因为他们在实行社保制度之前没法缴费,考虑到他们为企业和国家作出的贡献,为了保证他们养老金不受影响,国家将他们这段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并规定按1.3的比例参与过渡性养老金计算。

第二,为什么说国营合同制工人没有过渡性养老金?按说都是国企买断下岗的职工,为什么固定工就有过渡性养老金?而合同工就没有呢?这是由于合同工的性质决定的。我们的国营合同工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企业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时开始产生的。换句话说,它是企业落实用人自主权的产物。上面我讲到了国营固定工是计划经济的用工产物,当时的指令性计划安置人员的招工审批是政府行为。

而国营合同工是80年代中期,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形式提出用工意向,劳动部门只下达指导性计划,由企业自行招工而成,属企业行为。他们的用工特点是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自招工之日起就与企业共同担缴纳劳动保险责任。缴费比例是本人月工资的15%,其中个人交3%,企业交12%,用劳动手册记载管理,一直到当地实行社保制度后,经统账结合并入个人账户。因此,虽然当时工资低,缴费比较少,但这也算实际缴费,就没有过渡性养老金。

综上,我认为同样是国企改制下岗的职工,但由于固定工和合同工的用工性质不同,区别主要在于固定工属于计划经济产物,是政府指令性计划招收安置人员,因此在当地实行社保制度之前的那段工龄被国家视同为缴费年限,有过渡性养老金;而合同工则属于政府指导性计划,企业落实用人自主权自行招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关系后,共同承担劳动保险缴纳责任,并且那段时间的实际缴费,后来在实行社保制度时己经并入个人账了,就不存在过渡养老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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