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种的情况下,退 - 福贝月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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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种的情况下,退

来源:www.fubeics.com  时间:2021-12-04 10:01   点击:192  编辑:admin   手机版

从法律上讲,应该没有正式工、派遣工和临时工一说,因为大家都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制职工。但现实中人们对这几种用工分得很清楚,其待遇也是视用工单位不同而有所不同。而职工退休后的待遇与其在职时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保险多少有关。所谓的正式工通常是指国企里的全民所有制职工,这部分职工往往显性收入如工资等并不是很高,而隐形收入如社保等福利待遇不低。加上国企一般都会按国家政策执行,因此各项社会保险会及时、足额缴纳。不要嫉妒所谓正式工的这种优越,它实际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低工资、广就业政策下用当时的低工资换来的。临时工则要看是在什么单位干,在国企,单位可能规矩些,与正式工一样的及时足额是没问题的,只是多少而已,在私企干就不一定 了。派遣工其实是近十几年国企改革中出现的怪胎,正真用工单位(通常是国企)为了甩包袱,减少日后 负担,自己不招用这些职工,而是委托第三方,即劳务派遣公司提供派遣职工供用工单位使用,用工单位再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费,劳务费包含用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劳务公司的管理费等。派遣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并不建立劳动关系。可见,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务费,劳务公司是没有钱,也不会赔本给这些派遣职工发工资,交社保的。而用工单位用人之所以找劳务公司而不自己招工,一方面是减少职工管理上的麻烦,同时也是想钻政策的空子可以少交社保减少费用。显然,用工单位给这些派遣工的社保费用不可能与正式工一致,往往都是政策规定的底限也就是最基本的,是没正式工多的。因此,派遣工在职时交得少,退休时自然就拿得少。

虽然国家在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了规范,但个人认为是治标不治本,派遣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根本保障。国家应当废除这种用工制度,做到谁用工,谁招人,谁管理,真正做到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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