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产假及陪产假有哪些新规定 - 福贝月嫂
返回首页

山东产假及陪产假有哪些新规定

94 2024-02-28 18:52 admin

一、山东产假及陪产假有哪些新规定

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第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扩展资料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一、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审批。再生育子女实行生育审批制度。调整扩大再生育申请受理单位。

由原《条例》规定的女方户籍所在地,扩大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同时减少了申请办理生育证应当提交的证件和证明。

二、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男方应有陪产假7天,

到劳动部门申诉

三、山东省公务员管理办法中关于交流、转任、挂职锻炼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异地交流吗 谢谢

交流可以异地交流,不过一般是省内同系统的单位进行交流

四、职工小孩生病有没有带薪陪护假条例

没有这种条例,只能按事假来请,肯定不带薪的。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