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城镇户籍每人130元/月,农村户籍每人110元/月;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城镇户籍每人90元/月;农村户籍每人80元/月。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