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抚州公积金缴存基数
其他县区:1470元-16887元;
市本级、临川区、东临新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80元-16887元
2020年抚州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抚州就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发布通告。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下限
按规定,抚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应高于抚州市统计局提供的2019年度抚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25号)中公布的区域工资标准。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25号)公布的区域划分:
二类区域:市本级、临川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158元/月。即1580元(二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乘以5%(最低缴存比例),缴存额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类区域:其他县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148元/月。即1470元(三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乘以5%(最低缴存比例),缴存额元以下四舍五入。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