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住院要陪护公司要证明怎么开? - 福贝月嫂
返回首页

家人住院要陪护公司要证明怎么开?

来源:www.fubeics.com  时间:2023-02-04 17:03   点击:213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家人住院要陪护公司要证明怎么开?

家人住院要陪护公司要证明,首先你需要去医院请医生帮助你开句病人的具体住院原因,在哪个科室病房!标明必须要家属陪护原因,然后写明陪护时间需要几天,最主要的是你要去找病人的主治医生签字,医院盖章,然后拿着这些证明交给公司就可以了

二、经法律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陪护费,需要陪护人(本人)提供什么证明资料?

经法律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陪护费,需要提供的资料:

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或司法鉴定结论书、确定护理人数以及护理天数、并出具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误工证明(即因护理某人致使未能上班)。

关于护理费,在实际诉讼中不需要陪护人本人出具证明材料的。

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往往只以为需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对于陪护人员的护理费确会拒绝赔偿,或者拖延赔偿,此时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不了,可以搜集相关证据通过诉讼解决。

索要护理费之前,首先要确定你是否可以获得,具体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来看,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当事人确定自己是可以获得护理费后,就需要计算具体的护理费用,一般来说,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护理费的,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材料,起诉索赔:

1、确定护理人数的证明资料。原则上护理人数是一人,但确有必须需要两人以上护理的,需要医疗机构的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书等。

2、确定护理期限的证明材料。如果受害人出院时就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期限就为住院的时间,如出院小结。如果出院后尚未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仍需护理的,则需要根据出院医嘱中建议护理的时间确定,如医疗机构建议继续护理的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书等。

3、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明材料。如护理人员是亲朋戚友的,且有固定收入的,那应按照减少的实际收入来计算护理费,需提供工资单、原单位盖章的证明,个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如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专门护理人员的,需要出具相关票据或能证明当地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据等材料。

当然,如果当事人搜集相关的证据后,对方愿意支付护理费的,就不必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了,在证据搜集方面有困难,同时对方也拒绝赔偿的,最好可以有个护理费索赔专业的律师介入。

关于护理费,在实际诉讼中不需要陪护人本人出具证明材料。一般说来,是在赔偿案件中一起审理,由原告出具确需护理的证明,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或司法鉴定结论书,确定护理人数以及护理天数,并出具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误工证明(即因护理某人致使未能上班),即可以要求护理费。

一、请求医生开证明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生活无法自理或其他证据;

二、你陪护的天数(住院期间)。

三、陪护费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法律分析:经法律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陪护费,需要提供的资料: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或司法鉴定结论书、确定护理人数以及护理天数、并出具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误工证明(即因护理某人致使未能上班)。关于护理费,在实际诉讼中不需要陪护人本人出具证明材料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四、车祸住院,对方全责,人保全险!请问没有请护工,家属陪护的报销要证明收据么??

这个将来做赔偿的时候都会算进去的,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还有损失费。就是不是全责也会适量分担部分费用的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热门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