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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伤住院期间的陪护费怎么算

来源:www.fubeics.com  时间:2023-05-22 19:24   点击:292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工伤,工伤住院期间的陪护费怎么算

陪护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

法律分析

职工人身受到了损害,因此多半需要住院进行治疗,这就需要有人对工伤职工作出专门的陪护,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关于此项赔偿费用,应注意: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而确定护理级别。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至于单位是怎么负责的,就看单位的办法了。没有具体规定,单位可以派本单位的职工进行护理。按月支付工资,也可以请护工护理,按照市场价格给予护理费,也可以工伤职工家属协商由亲属护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所以,这个护理费用,是发给护理人员的,而不是发给工伤职工的。和工伤职工没有关系。

二、住院陪护费怎么写?

:每人护理费日**元,住院(**天)和在家休养(**天)总计**天,合计共需护理费**元。

护理人:

被护理人:护理时间

三、住院陪护一天半陪护费是按一天来算还是按两天

住院陪护一天半陪护费客观的来说该按照一天半算,没有一天半的算法,按照两天算的多。减免的可能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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