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待遇的政策或文件规定是:
一、《劳动法》实施后,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概念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原临时工,应当纳入工人管理,由所在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申报和交纳社会保险。
二、《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国家对临时工没有说法。国家只对正式编制的国企央企员工有提供响应待遇,对一般用功是以劳动法加以规范的。临时工是看不到希望的 ,不管工作了多久,都不可能和有编制的正式工同日而语的,工作量可能比正式工大,工资待遇比正式工差太多。同工同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临时工收费标准?
这个貌似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在青岛的话,中介收劳务费有两个类型,一种是长期的工作,一次性收取500至2000的劳务费。
一种是临时性质工作,它是按小时收取,现在普通的临时工,每小时工资才大概十六块钱,中介会收取两块钱做为劳务费,也叫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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