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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中的工作人员的身份一般有哪几种?

138 2021-12-03 00:03 admin

乡镇政府是一级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城区(或县级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两者虽然不同,但一般来说,都是乡科级(如果是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其级别要高一些;实行市管镇的地方,其级别也高一些)。乡镇街道中的工作人员的类别大致有以下这些:

一、公务员。乡镇一级政府,有党委、人大、政府等领导班子,并相应地配备有一些工作人员,这些机关中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的身份。街道有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还有人大街道工委,这些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相关的正式工作人员都是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乡镇街道都会有下辖的事业单位,乡镇下辖的事业单位数量多一些,街道下辖的事业单位少一些。如社保所、计生服务站等。这些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都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编外聘用人员。这些人员有城区政府统一聘用安排在乡镇街道工作的编外人员,有乡镇街道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有些地方由于正式工作人员难以满足乡镇街道工作的需要,为解决编制人员不足的问题,城区统一聘用了一部分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其人员工资待遇由城区统一承担。乡镇街道有时为了完成自身工作的需要,也自行聘用了部分编外人员,这些人员的工资待遇就由乡镇街道自行承担了。

四、党建组织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这些基层工作人员都是上级有关部门安排在基层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其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时,乡镇街道会安排他们到乡镇街道机关工作。

五、城管队员及环卫工人。为了做好城市的市容管理工作,有的地方将城管队员、环卫工人下放到街道进行管理,作为城管、环卫的一个中队。这些城管队员、环卫工人中有个别是正式的在编人员(参公人员),但大多是聘用的编外人员。这些聘用的城管队员、环卫工人的工资一般是由城区统一标准,统一承担费用的。但工作还是在乡镇街道。

六、社区工作人员。有些乡镇街道为了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会借调一些社区的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有些是城区统一拨付的,借调到乡镇街道机关后,他们的身份还是社区工作人员,其待遇还是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

七、协管员。城区的一些部门或者市级的一些部门,为了完成某项工作的需要,比如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的需要,安排一定人员到街道乡镇负责某项具体的工作,称之为协管员、协查员等,其工资由上级的部门承担。

八、公益性岗位人员。这是乡镇街道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比如机关的清扫保洁岗位、门卫值班岗位等。他们的工资大就分从就业补助资金支付的岗位补贴解决,少量部分由乡镇街道自行解决。

以上是个人了解的情况,如有不当之处,请交流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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