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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节日期间不给加薪是否合法?

来源:www.fubeics.com  时间:2022-06-05 11:31   点击:223  编辑:谭波   手机版

  应支付加班费,不给的,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劳动部
  文 号:劳部发[1997]271号
  发布日期:1997年09月10日
  执行日期:1997年09月10日

  四、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可否不支付加班费而给予补休?补休的标准如何确定?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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