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季节性)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 福贝月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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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季节性)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68 2022-11-03 18:13 蒋凝

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合法的用工方式只能有三种:


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制——有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派往用人单位工作。


非全日制——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按你所说情况,季节性用工既不属于劳务派遣,也不符合非全日制的条件,也就是说只能视为合同制用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也属于违法行为。


当然,在社会实践中还有劳务承包的方式,可以不用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务承包主体不能使劳动者自然人,只能是法人。所以劳务承包的是不适用的。


3、既然分析认为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制用工管理,则劳动报酬的获取就是用人单位分配制度所决定的。计件工资只能算是工资分配的形式之一,按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是:“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使劳动者在8小时和21.75日之内无法完成,就属于不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标准”,超出标准的部分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工厂临时工是不是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发工资?

只要提前一个星期打招呼,按照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时可以发工资。不提前打招呼,你辞职时可能拿不到工资,现在的老板不讲仁义。

临时工工资多久不发算拖欠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规定: 1、非全日制用工即临时工(小时工)每个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天,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 2、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每月用货币支付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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