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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怎么计入成本

来源:www.fubeics.com  时间:2023-01-28 07:45   点击:248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临时工工资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正规的做法:临时工的工资,应该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不能直接计入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制造费用--工资(车间管理人员)

借:生产成本--工资(生产工人的工资)

贷:应付工资

(2)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贷:现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扩展资料:

计时工资的计算

在实行计时工资条件下,企业每月应付职工的计时工资,通常根据上月考勤记录登记的职工出、缺勤日数,按照每人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我国计时工资一般采用月工资制。应付计时工资的计算通常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① 应付计时工资=出勤日数×日工资率

② 应付计时工资=月工资标准-缺勤日数×日工资率

计件工资的计算

在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条件下,企业每月应付工人的计件工资,是根据有关产量记录和计件单价计算的。而计件单价是指完成单位产品所应支付的工资额,它根据单位产品所需要的时间定额和日(或小时)工资率加以制订。

浮动工资的计算

浮动工资指职工工资随着职工劳动成果的大小而上下浮动。浮动工资总额通常不包括固定性的津贴和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工资总额中浮动部分的构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工资

国家对事业单位临时工待遇有什么新规定吗新劳动法有规定事业单位临_百 ...

事业单位聘用制也叫正式编制人员,临时工也叫合同制人员,两者主要的区别:
1、工资开支来源: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
2、福利待遇: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
3、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
4、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 事业单位聘任制干部是没有编制的,类似于合同制职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如果是公务员单位里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那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
5、合同制人员随时会被辞退;正式编制人员如无错误必须要工作满合同年限才能辞退。正式编制人员一般一签就是3到5年的工作时间。
6、正式编制人员需要每年去人事局缴纳人事代理费用;合同制人员不用。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直接和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来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临时工就是事业单位中没有在编制内人员,这些职工大多是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来签订劳动合同的。

没有单独规定,参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一般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不违反规定。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为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规定执行。而其中的劳动者,包括与上述各类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劳动者。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发给职工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洗理卫生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职工的非货币性收入;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公积金等。

拓展资料:《最低工资规定》 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 百度百科

国家对事业单位临时工待遇有什么新规定吗 - : (附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可以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工作5年应是5个月工资.如果单位在没有《劳...

新劳动法有规定事业单位临时工工资标准吗? - : 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临时工的说话,临时工只是老百姓习惯的称呼,并不是法律名词;2、不知道你们那儿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只要给你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就很难告它.

国家对己在国家行政单位就业的临时工的工资待遇有硬性规定吗? - : 1. 没有硬性规定.2. 国家有关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待遇的政策或文件规定是:一、《劳动法》实施后,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概念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原临时工,应当纳入工人管理,由所在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申报和交纳社会保险.二、《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在国家企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工资待遇有什么规定吗?: 没有相关直接法律法规,一般单位参照正式工,提供相应待遇!

事业单位临时工工资是多少,国家有规定吗? - : 临时工的工资没有文件规定.如果是合同工(临时工),那么没有进入编制,日后转编是比较困难的,而且和入编的相比差距还是存在的,会有一些心理落差.以后一般还是会考虑考编的,而随着学历的价值下降,有的部分职位以后会要求更高学历.所以如果你承受不了落差,心理素质不强,交际能力不强,建议你还是现在就考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应该享有哪些待遇 - : 基本待遇就是上下班和正式员工一样工资会按时发放但是临时工不会帮你购买五险一金.

新劳动法有规定事业单位临时工工资标准吗 - :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都没有规定事业单位临时工的工作标准,但是各地事业单位招聘临时工,就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工资,所以很低.但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性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工,要稍微高一些,有些地方已经给到3500左右.

人社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临时工同工同酬的文件 - : 关于临时工工资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工资的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一定民主管理程序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二、如果你是劳务派遣用工,根据《全国人大关于修改<中华...

事业单位临时工新政策 - : 看你怎么想了,如果你觉得像好好发展一下建议你辞职,做临时工本来没有什么的可是与本单位正式职工的待遇相差太大而且很多场合临时工的处境比较尴尬,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会让你不自信二对你的职业生涯产生不好的影响.本人就原来在一个中央企业做临时工,觉得很不好现在辞职做销售和原来工作形式和内容差不多,可是工资高两倍,只是没有住房公积金可是我现在活得比原来快乐没有那么多觉得不公平了.而且你不用关注国家的提高临时用工待遇了,这个政策就是出台了也不会对你有多大的好处,因为单位设置临时工就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的,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如果自己有能力就别再那样的单位浪费时间了,现在临时工就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国家机关的临时人员应享受什么福利待遇: 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的说法.除了国家公务员和个别的劳务关系的人员,都是以劳动合同拉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单位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为你缴纳有关的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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